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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

目的: 

 

鼓勵物流業透過科技應用提升效率及生產力

 

對象: 

 

在香港登記,以及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;

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,如供應鏈及分銷管理等增值服務;

業務須與進口或出口物流服務有關; 以及

在項目進行期間必須維持符合申請資格的條件。

 

資助上限:

港幣一百萬元。

項目費用會以1:1對等原則提供資助,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百分之五十 ,而申請企業須承擔該項目的餘下總核准開支。

官網

網上申請表

紙本申請

聯絡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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